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30 11:04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举措》及《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实施计划(2021-2025年)》文件相关要求,坚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准,切实转变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国资监管法治建设,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严格落实学法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利用委党委会,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集体开展法治学习。积极组织机关在编公职人员参与2022年度单位公职人员法宣在线考试。
  3.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企业持续监健康发展,经依法依规履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印发《关于建立出资监管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机制的实施意见》,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国资监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为国资监管提供了更具保障力的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和监管体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对《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指引(试行)》和《鄂尔多斯市直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履职考核办法(试行)》2项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废止清理。二是推动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落细。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公平审查工作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建立了自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处际联席会议办要求,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我委制发的216件文件进行了审查,未发现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含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2.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门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审核发布信息762条。
  (三)强化行政决策行为规范监督
  1.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在议题征集阶段严格把关,凡拟提交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事先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过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审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涉及复杂疑难法律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进行研究论证,着力提高审查质量。
  2.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了鄂尔多斯市枢正律师事务所为我委法律顾问单位,对提交党委会、委务会会审议的涉及监管企业的各类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对我委各类审查事项具法审意见71件,书面回复咨询10件,为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提供了专业法律保障。用时指导出资企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了由法律顾问对企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指导的机制。
  3.推行法治联络员制度。按照《鄂尔多斯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面向重点企业推行法治联络员制度的通知》要求,向依法治市办推荐法治联络员,面向出资企业征集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把法律进企业落实在机制和行动上。
  4.促进企业合规化管理。
  进一步推进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工作走深走实,组织参与自治区国资委“总法谈合规”系列讲座4次,组织开展“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与法治化”专题培训讲座1次,参加自治区落实《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视频会议1次,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了企业优秀合规化管理经验沟通互鉴。
  (四)精心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1.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印发《市国资委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市国资委2022年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八五”普法规划为引领,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实际,制定《市国资委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普法任务,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国资系统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
  2.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教育活动。积极参与组织参与自治区国资委“总法谈合规”系列讲座4次,组织开展“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与法治化”专题培训讲座1次,参加自治区落实《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视频会议1次。并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宪法进企业”“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律八进”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市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增强法治宣传效果,有效推动了市国资委和各市属国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2023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市国资委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普法宣传工作深度不够,没能将普法教育与具体的法治实践活动融会贯通;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资国企改革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市属监管企业法治建设整体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市国资委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工作统筹协调。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举措》及《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谋划我委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主动认领任务,对标对表,切实做好法治建设整改和提升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市国资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依托普法讲座、法务人员培训班、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各类学法活动,开展针对性普法,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在国资系统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国企建设。深入开展市属国企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工作,强化对企业法治建设的督促和指导。全面推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企业重大风险防控工作体系,为推动市属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是加强国资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国资监管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采取专项培训和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方法,提高国资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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