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01-18 14:4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自治区、市党代会精神,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突出创新引领,突出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着力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受理1项依申请公开事项,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前发布审查机制,系统梳理市国资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网站对应栏目公开,更好地帮助群众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办各类文件要求,在重大活动期间对网站页面进行优化调整、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工作。三是扎实做好本单位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四是及时做好本年度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各类信息发布工作。五是及时报送本单位及市属监管企业年度特色亮点工作动态类信息至市委、市政府信息科、市委宣传部,在服务领导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我委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机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一年来我委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拓宽与公众交流渠道。做好了“鄂尔多斯国资”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通过“鄂尔多斯国资”微信公众号全面深入地反映了我委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成果。2022年,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32条,被采用15条;向自治区国资委报送信息15条,被采用11条;在“鄂尔多斯国资”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229条。在门户网站上分类展示了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文件,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公开机构的相关信息,方便网民查阅。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坚持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主动配合,机关办公室协调推进,形成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优化我委相关制度文件,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企业年度信息考核,不断提升国资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还有待提升。
  2023年,我委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梳理统一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使公开内容更具实效性和及时性,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提升我委各科室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威性强、受众面广、点击率高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进一步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全方位运用多种新媒介进行多方式宣传,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着力打造一个有内容,有影响力的国资媒体平台。四是确保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到位。结合新时期政府网站的发展新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方式。科学谋划、精细组织,扎实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要求,我委认真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为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