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20 17:09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3年,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48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业务类信息45条。无依申请公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内部情况、向上级的请示事项和监管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信息,均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信息。

我们主要从以下几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健全制度、夯实基础。按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及转变工作作风的实际需求,及时补充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公示公开制度、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暂行办法等一批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纳入年底考核范围,并定期组织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要求各业务科室和各监管企业指定专门负责信息工作的联络员,形成了信息编制、指导、审核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凡是要对外公开的信息,需由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加强了信息的保密审核。

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创新公开模式。为适应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委进一步完善和升级门户网站功能,构建信息公开核心平台,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有关内容,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将国家、自治区、市国资系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投诉方式等及时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充分利用鄂尔多斯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和网站等载体,对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国资国企工作社会认知度,为国资事业发展培育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是确保职能职责透明公开运行。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清理职责职权,明确职权名称和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对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通报有关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有关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够完善,查询、检索系统功能还不够强大,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面有待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畅通公开渠道,拓宽信息采集范围,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流程高效运作,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二是认真梳理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对网站政务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新维护,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高度重视,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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