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促进国有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委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我委门户网站http://gzw.ordos.gov.cn/可下载本年报的电子版。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高婷婷,联系电话:0477-8581238。
一、概述
201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畅通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机关和各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沟通、协调等。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我委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重点完善了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制度。对于公开的信息实行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发稿人共同签字的三级审核制度,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三是关于《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我委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和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投诉的渠道和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四是规范公开行为。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对机关公文类信息的公开严格把关,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时限有了明确的要求。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我委门户网站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五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有详细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制度。在“互动交流”栏目有“主任信箱”和“投诉建议”,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开申请和信息咨询,通过电子邮件、约见、电话和信件等形式及时与申请人或咨询人沟通,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六是及时公布监管企业信息。我委门户网站专设“监管企业”栏目,对于企业经营管理动态进行及时的公开。加强了国有企业运营状况的透明度,加强了企业信息网上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条,公开载体为鄂尔多斯在线和我委门户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属于政策、规范性文件类、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状况和国有企业运营情况、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鄂尔多斯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和鄂尔多斯在线网站公布形式公开;二是在我委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查阅处公开,方便公众查阅相关文件档案;三是通过在委机关办公地点张贴公示公告。其中,主要是通过我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1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内部资料、保密文件、公司经营具体情况,以及影响社会经济安全和稳定等信息,不予公开的信息均属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2012年及历年均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仅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也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机关建设。在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主要问题和存在的困难。一是信息公开梳理不到位,主要原因是机关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二是对部分信息到底能否公开把握不准,经办业务的科室和人员在标准上把握不统一。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督促相关科室配备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继续做好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财政预决算、行政机关收支、企业发展状况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功能。增加便民服务,对公众所关心的热点政府信息加以突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灵活多样。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