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52016 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07-17 15:59
高永华代表:
  您的《关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切实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方面
  我市高度关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2022年印发了《关于印发支持市直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府发〔2022〕155号,下称《意见》),加快国有经济 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明确支持国有资本布局能源、新能源、现 代农牧、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十大产业,尽快提高国有资本运 营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混 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市、旗区两级国企联动合作,成立了鄂尔多 斯市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举全市之力在资金、资 产、资源方面予以支持,统筹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 点问题,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切实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有经济综合实力。
  二、关于“企业分离职能交叉和业务重叠以及进行资源再配置”方面
  《意见》明确,要对市本级国有企业关于农牧业、能源、煤 炭贸易等同质化企业和资产优化整合,对闲置资产资源再配置, 切实盘活国有资产,使资产发挥最大效益。2023年,市本级国资 系统开展了“五个大起底”工作,对国资系统家底大摸排,全面 摸清闲置资产、资源、资金、项目和人员情况,并要求各级国有 企业进一步压缩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优化整合,避免同质化竞争。
  三、关于“树立企业负责人大局意识”方面
  《意见》明确,国有企业要深化市场化改革,拓宽董事来源 渠道,创新董事选拔方式,持续优化董事会结构,组建外部董事 占多数,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合理搭配、规模适中、专业互补的董事会。激发经理层活力,依法落实经理层职权。厘清经理层与董事会权责边界,全面推动市直国有企业完善经理层议事规则,充分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
  四、关于“严格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方面
  市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从政策、项目、金融等多方面扶持 龙头企业发展壮大,2023年力争新增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以上,并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利益联结模式,深化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带动农牧户深度参与产业发展,提升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作者: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