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52120 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07-13 15:58

赵晓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增加资金积累”方面

  2022年12月,为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进国企改革成效落地,印发了《关于印发支持市直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引 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府发〔2022〕155号,下 称《意见》),要求举全市之力为市直国有企业资金、资产、资源方面予以支持,市财政也将大力支持市直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支持运营民生项目”方面

  《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要全面参与现代化公园城市建设和运营,承建政府重大项目,要求市直国有企业与旗区国有企业切 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加大在水、气、暖等民生保障领域布局, 支持国有企业参与运营与百姓生活紧密连接的民生项目。

  三、关于“支持体制改革试点”方面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状况,2020年—2022年,市委、市人民政府统筹谋划,各部门、企业联 动,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通过改革,市本级 和各旗区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国有资本布局更加聚 焦,混合所有制改革、职业经理人招聘等市场化经营机制成效凸 显,国有企业活力明显增强。我市制定了建立出资监管企业经营 投资尽职合股免责事项清单机制的实施意见,鼓励国企干部实干担当,营造国资系统干事创业的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拓宽董事来源渠道, 创新董事选拔方式,持续优化董事会结构,组建外部董事占多数, 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合理搭配、规模适中、 专业互补的董事会。激发经理层活力,依法落实经理层职权。厘清经理层与董事会权责边界,全面推动市直国有企业完善经理层议事规则,充分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

  四、关于“支持业务整合发展”方面

  《意见》明确对市直国有企业关于农牧业、能源、煤炭贸易 等同质化企业和资产进行优化整合,对闲置资产资源进行再配置, 切实盘活国有资产,使资产发挥最大效益。2023年以来,在本级 国资系统开展了“五个大起底”工作,对国资系统家底进行大摸 排,全面摸清闲置资产、资源、资金、项目和人员情况,要求各 级国有企业进一步压缩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优化整合,避免同 质化竞争。同时将着力在构建国资“一盘棋”发展格局上下功夫, 鼓励和支持市直国有企业与旗区国有企业合作,建立联合投资建 设平台,共同打造传统能源、新能源、城市建设、农牧、水务等重点板块优势联合体,发展壮大我市优势产业。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作者: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