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4月7日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1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本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5、对出资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6、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法规情况。
7、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草案,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有关职责分工。
与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在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及组织编报和具体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制定、国有企业改革政策中财政财务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直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缴国有资本收益。
市国资委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研究制定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鄂尔多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局属单位设置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有机构数是2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0家。
2021年编制数为3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人,事业编制7人。2020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36人,比上年净增加1人,其中在职人员0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离休人员0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6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2.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 |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63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879万元,下降44%,减少主要是由于市城投集团乌兰木伦河3号桥建设项目随着施工进度的推进,本年项目预算资金减少。
支出预算1635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879万元,下降44%,减少主要是由于市城投集团乌兰木伦河3号桥建设项目随着施工进度的推进,本年支出预算资金减少。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6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52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6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万元,占比5%;项目支出15475万元,占比9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主要用于“机构运转、项目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3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派驻纪检组正常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1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城投集团乌兰木伦河3号桥建设项目。
5、农林水支出类3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00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务集团哈康供水项目供水补贴。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9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74万元,比上年增加8.06万元,增长48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25%。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我委近年来国资国企改革调研任务较多,所以公务接待费略有上浮。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长5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长555%。增加主要是由于去年编制预算时未将项目中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独列式,导致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比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1.07万元,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0.03%。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4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3.25万元、福利费6.7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4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运行经费36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委工资总额增加,所以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同比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公开绩效目标7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47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等,单位价值6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视频监控设备1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玢 联系电话:8581222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市国资委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