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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直国资系统“新时代 新国企”暨 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 摄影比赛的通知

作者:党办 来源:市国资委 添加时间:2022-04-11 17:03

  市直各国有企业党组、团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展示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集中展示国企员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系统团工委决定开展“新时代 新国企”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时代 新国企”为主题,通过摄影作品,展示市直国有企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推进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民生、开展技术创新、加强内部管理的生动实践;展示广大国企员工生活中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工作中团结协作、携手奋进,社会上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参赛对象 

  市直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 

  三、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2年4月11日—5月20日; 

  评选时间:2022年5月21日—5月31日; 

  颁奖时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 

  1)一等奖1   奖励5000元奖金及荣誉证书 

  2)二等奖3   各奖3000元奖金及荣誉证书 

  3)三等奖5   各奖2000元奖金及荣誉证书 

  4)优秀奖10名  各奖500元奖金及荣誉证书 

  2.组织奖项 

  1)对于组织本单位摄影爱好者参加本次大赛取得优异成绩、且数量较多的单位,活动组委会将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2)对于大力支持本次大赛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颁发特殊贡献奖,颁发奖牌或证书。 

  五、评选程序 

  1.作品初选:征稿结束后,主办单位组织人员对来稿进行初步筛选。淘汰不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及作品质量明显不达标的作品之后,确定入围作品。 

  2.大众评审:作品初选后,主办单位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参赛作品,面向大众开放投票评选。 

  3.专家评审:主办单位邀请专家评委对入围作品分类别进行综合评审,结合大众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纪念奖作品。获奖作品名单将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平台公布。 

  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1张单幅照片或1组组照视为1件作品,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最多不超过5件。 

  2.参赛作品取材必须与市直国有企业相关,并注明具体拍摄地点。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三年创作的作品)。近年来在市级以上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3.参赛作品必须为署名作者的原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品作者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参赛作品允许进行简单的明暗、对比、裁剪等处理,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不得加入LOGO、水印、边框等修饰。 

  5.参赛作品一律以JPEG格式数据文件投稿,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每幅大小不小于5MB。 

  6.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可以以复制、发表、展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不再另付报酬;可以在使用过程中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裁剪等处理;作者享有照片的署名权,因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评选结束后,所有入围作品将入选市直国资系统对外宣传图片库,用于日常对外宣传推介。部分优秀作品将通过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进行展示。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七、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参与作品要以“作者+《作品标题》+联系电话+企业名称”作为文件名称(如“张XX 《崛起》 1390633XXXX XX集团XX公司”),以附件形式在同一个邮件中发送,投稿专用邮箱

  联系人:赵慧丽  139****0660 

  刘舒尹  155****5313 

  2.光盘、U盘投稿: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市直国资系统‘新时代 新国企’摄影比赛投稿作品”字样。每件参赛作品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并以“作者+《作品标题》+联系电话+企业名称”命名。 

  报送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521室 

    人:赵慧丽  139****0660 

  刘舒尹  155****5313 

  3.不得重复投稿。 

    

      市国资委党委               市国资系统团工委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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