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文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鄂尔多斯市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十四五”规划风险评估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十四五”规划(市本级)》《鄂尔多斯市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十四五”规划(全市)》
(2)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先行区”的总体战略定位和“打造国家战略性绿色能源和新型化工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辐射晋陕蒙高端服务业中心、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全市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基本构建完成与资源型地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民族文化交融的宜居宜业城市形成战略支撑的鄂尔多斯国有经济布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本规划的支持态度;
2、 本规划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 对本规划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本规划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评估单位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规划发布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敖特根 联系电话:0477-8581227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金财大厦522室 邮 编:017010
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工大华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471-2217558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琦琳北辰商务楼C座14层 邮编:010050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