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31 17:58
    根据《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对2016年度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专题党委会和委务会议部署了有关工作。二级事业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已成立一年多,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系统性、科学性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制度规定,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类型、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保密工作制度》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有关制度,凡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业务分管领导和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信息发布需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将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作为科室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务公开的自觉意识,并定期组织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

    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及时更新、维护门户网站有关部门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法规等内容,及时发布国资国企改革动态,重大工作、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以及国资系统党建活动、廉政建设等信息。编制了监管责任清单,绘制了权力运行图,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社会群众参与和监督,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回应,有落实。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主要包括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国资研究、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业务流程、企业简介等,公开的内容主要有机关职能、监管责任清单、内设机构、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法律法规、业务办理流程、“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1.公布机关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主要内容是所履行的监管职责,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等。

    2.发布重要工作动态信息共102条,主要包括市直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有序推进、G338苏格里第三天然气处理厂至乌兰镇一级公路施工情况、鄂尔多斯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情况、市国资委党委组织开展“两学一做”系列活动、市国资委举办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培训班等信息。

    3.发布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共4条,主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4.政务公开栏目公布规范性文件16件,主要是《关于印发市国资委责任清单和监管事项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金融风险数据动态报送事宜的通知》等正式文件。

    5.在门户网站设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主要发布委机关和监管企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信息。

    6.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内将委机关"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7.发布国有企业信息。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对监管企业基本情况、运营情况、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情况、招聘信息及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等财务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后上报,由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统一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16年,我委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与委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依申请公开信息皆属网上申请,委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行政经费支出,亦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在委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重点工作信息和规范文件没有及时予以发布,出现了政务信息的漏报、迟报问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效率。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7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对促进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

    (一)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完善政务公开目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对网站政务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新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从政务信息形成到发布的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压实每个环节的工作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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