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高羽中等同志任职备案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12-20 17:14
鄂国资企管发〔2018〕288号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高羽中等同志任职的备案报告》(鄂国投集团字〔2018〕212号)、《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李超杰同志任职的备案报告》(鄂国投集团字〔2018〕228号)悉,根据《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鄂党办发〔2011〕1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的管理办法》(鄂国资企管发〔2018〕29号)规定,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
高羽中 任通号鄂尔多斯市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 锋 任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
张 博 任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
李超杰 任鄂尔多斯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
请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