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刘海坤等同志任职备案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8-11-01 16:00
鄂国资企管发〔2018〕255号
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海坤同志任职的备案报告》(鄂国投集团字〔2018〕185号)、《关于高永胜等同志任职备案的报告》(鄂国投集团字〔2018〕193号)悉,根据《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鄂党办发〔2011〕15号)及《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鄂国资发〔2016〕14号)规定,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
刘海坤 任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永胜 任鄂尔多斯市天物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侯铁军 任鄂尔多斯市财富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