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陈文志等同志任免职备案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6-05-13 17:38
鄂国资发【2016】130号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陈文志等同志任免职备案报告》(鄂国投党字〔2016〕19号)悉,根据《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鄂党办发〔2011〕15号)及《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鄂国资发〔2016〕14号)规定,经市国资委2016年第5次党委会议审核研究,同意你公司关于陈文志等同志的任免职备案申请,准予备案,具体名单如下:
陈文志 任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市金盾守押护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职务;
王聪正 任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内蒙古三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徐军义 任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免去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职务;
张志宇 任市东铜铁路物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免去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职务。
请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