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政协鄂尔多斯第五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0282号委员提案答复意见的报告
来源: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12 16:24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政协鄂尔多斯第五届委员会四次会议提案工作要求,我委作为主办单位,对聂永胜委员提出的关于发挥国资国企在服务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作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就有关事项征求了与其相关的市直国有企业意见。现将答复意见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优化整合一是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直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市直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明确市直国有企业主业数量一般为1-3个,培育主业业务1-2个,进一步规范国企发展方向。
  二是实行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4年版)》。要求各监管企业结合自身经营规模、行业特点等实际,根据清单内容,制定本企业更为严格具体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并严格执行。凡是列入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投资;列入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报请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是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要求各监管企业对本企业系统所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做出总体安排。2025年市直国有企业共完成后评价项目19项,科室抽取5项,聘请专业团队从经济效应、社会效益、对企业发展贡献等多个角度对投资效益进行多轮反复研判。将后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成效的重要指标纳入经营业绩考核范畴,并作为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是遏制国有企业盲目“铺摊子”、与民营企业抢市场倾向。将“国企从政府工程‘剥一层皮’、国企工程结算困难”列入“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督促市直各监管企业和旗(区)国有企业进行整改,目前已有四个旗(区)国有企业完成整改,有利维护了市场公平,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二、立足定位,勇担使命立足“三个集中”使命定位,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国资国企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方案。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本支持风光氢储产业的指导意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市直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鄂尔多斯市国资国企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国有企业参与煤化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产业布局重点和调整优化方向,将能源、交通、农牧板块优质资源进行归口整合,构建了“主业突出、板块明确”的国有企业运营格局。形成了传统能源、新能源、城市建设、农牧水务、航空物流、文旅、现代金融、数字经济、人才服务等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十大产业。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基金,培育壮大新动能,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细化的94项改革任务,已完成75项,完成率达80%,圆满完成全年70%的主体改革任务。
  深入实施“三清零”行动。组织市直国有企业与驻地科研院校、科学家开展了2次“握手行动”,建立了常态化联动沟通机制,达成合作意向39项。2024年市直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8756万元,同比增长200%。2024年培育了4家自治区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其中碳中和研究院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市场导向,激发活力
  修订完善了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其配套方案,实行“一企一策”考核办法,创新实施了考核结果与班子建设、薪酬、奖惩、选拔任用的“四个挂钩”,逐步推动考核由“一利五率”向“五个价值”转变,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和出资企业用工管理及员工招聘指导意见,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添活力。2024年,企业通过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7人,竞争上岗选拔中层管理人员121人,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17人。组建成立了市人才公司,建成投运深圳、上海、雄安科创飞地,已入驻企业26家,高校及科研院所9家。成立了自治区首家国有企业知识分子联谊会。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合规建设等内控制度,制定了合规管理、业务支出、投资监督等制度机制,逐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做好债务、融资、投资、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防控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认真履行“国资监管人”职责,建成集“投资规划、财务监管、产权管理、考核激励、用工收入、合规管理”等“六位一体”的国资监管云平台。目前,初验已完成。到2025年底,形成以市国资云平台为轴心,贯通市、旗(区)两级国有企业的“一心多点”穿透式数智化国资监管体系,逐步构建起全市国资监管“一张网”。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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