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30 09:13
市直各国有企业,机关各科室、综合保障中心:
  现将《鄂尔多斯市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随文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
  鄂尔多斯市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国资国企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扎实有序做好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力推动我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抓手,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全力办好两件大事。切实推动国资国企全面突围、提质增效,为我市“闯新路、进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进展,国有经济布局持续优化,规模效益明显提升,经营管理更加合规,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更加完备,在构建体现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市直国有企业全面提质增效,经营收入、利润总额增长20%,科研支出增加30%。
  三、具体任务
  (一)落细落实改革任务,扎实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1.抓好重点改革任务分解落实。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坚持分类改革,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
  2.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定期开展督查督办、检查抽查,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评估及结果运用,推动改革考核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按年度对市直国有企业改革进展及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领导人员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等挂钩,对旗区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开展年度评估。考核评估结果每年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围绕增强核心功能,加快推动国资国企提质增效
  3.制定具体任务落实方案。会同各有关部门、市直国有企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推动鄂尔多斯市国资国企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协调推进相关专项行动,确保完成2024年提质增效各项任务。
  4.深入推进“大起底”。在巩固上一年度开展“大起底”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类摸底统计工作台账,分类开展好专项行动,加快解决持续整改问题,明确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企业清单,一企一策做好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5.不断深化市场化改革。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强化经理层选用、考核分配、企业管理“三项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2024年子企业领导班子市场化选聘比例不低于70%,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达80%以上。全面推行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建设相挂钩、与干部薪酬相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与干部奖惩相挂钩的“四个挂钩”工作机制,落实全员绩效考核,实现末等调整不胜任退出相关制度全覆盖,加大对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调整力度。修订《市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市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市直属国有企业“六定”改革实施意见和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6.培育建设一流企业。制定创建一流企业实施方案,坚持分类管理、分类推进,深化管理提升、价值创造和示范创建工作三个行动,支持具备一定规模体量、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企业巩固领先地位,完善价值创造体系,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加快建设国内、自治区级和行业一流企业。
  (三)聚焦企业主责主业,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7.加强企业主业审核管理。制定关于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发展的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主营业务,原则上集团企业主业控制在3个,辅业及培育业务不超过2个。子企业主业根据规模和实际确定1-2个,原则上不设辅业。2024年清理完成各集团企业严重偏离主责主业的产业。
  8.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以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为目标,围绕全市8大产业集群19条重点产业链,组建体现鄂尔多斯优势,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人才服务、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算力产业、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国有企业。
  9.增强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鼓励市直国有企业逐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推动企业科研投入、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实现“三清零”。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深化交流合作,加快上海、雄安飞地建设,推动碳中和北京、深圳分支机构常态高效运行。组建氢能研发中心,开展氢全产业链的研发工作。培育碳达峰碳中和关联产业,孵化科技型企业,加快推进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零碳供热项目、蒙西水泥节能降碳改造、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等项目落地,构建全要素创新生态链。结合我市人才发展需求,整合人才资源力量,组建运营市人才发展公司。
  10.积极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库布齐南部基地新能源项目力争2024年底实现1GW先导工程并网发电、4GW风电完成项目核准、7GW光伏项目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新能源100万千瓦光伏项目5月底前完成并网;与伊旗政府、欧阳明高院士团队共同成立鄂尔多斯新能源研究院;在东康伊核心城区投运3-6座换电站基础设施。
  11.重点打造传统能源板块。完成老三沟、石拉乌素、巴彦淖煤炭资源划转工作,陶忽图煤矿年内完成50%的矿井总体工程施工,巴彦淖井田2024年完成总规修编,新街一井、二井力争2024年完成项目核准。同时,加快无定河、察哈素等井田配置资源入股,做大煤炭产业规模。探索推进煤化工产业延链补链,结合煤炭资源开发,积极参与我市重点煤化工项目。
  12.积极构建天然气全产业链。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合作,争取共同开发非常规天然气。建成包临输气管道、长呼复线—大东互联互通管道,推进长呼管网与陕天然气管网联网,开工建设通辽—赤峰、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项目,打造省级管网平台。建设一批油气电氢综合能源供应站,开展鄂尔多斯、包头境内城市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进一步提升LNG效能,推动燃气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建设棋盘井东工业园区—乌海低碳园区氢能输气管道,实现氢能稳定、可靠、经济输配利用。
  13.持续加强交通基础建设。完成包银高铁(鄂尔多斯段)年度出资任务,完成沿黄高速公路整合划转,加快建设海勒斯壕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陶利庙南站铁路专用线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形成“白货”通江达海通道,提升铁路供给能力。
  14.转型升级现代物流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推进物流交易平台建设,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逐步构建起立足蒙陕宁,辐射全国,连接欧亚的现代物流体系,持续加大“汽车外输”通道运力,推动实现中欧班列双向增长。
  15.提档升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完成乌审旗博物馆和党校项目建设,改造东胜区二期281个老旧小区,实施万正西辅路、民众街等市政道路更新,启动东胜区电大南巷棚改项目一期420套、9.5万平米住宅建设,加快开发建设高新区万和城L6地块二、三标段和L7地块,打造以80-100㎡为主的紧凑实用户型,解决康巴什区外来人口刚性住房需求。推动体育中心运动员村配套商业建设,全面提升体育中心周边整体形象和服务承载能力。
  16.品牌化发展水务产业。全力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完成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建设任务,置换水指标2800万立方米。到2024年底,中心城区供水水源及供水管网实现互联互通,工业园区供水骨干管网全部建成,跨旗区供水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并购整合、新建扩建改建等多种渠道推动水务板块经营管理资产突破200亿元,营收突破10亿元,实现1家水务企业北交所上市。
  17.深入参与生态农牧领域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达旗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羊绒收储规模,在现有基础上扩大羊绒收储规模1倍以上;启动运营“暖城多味”区域公用品牌店,新建1-2个线下品牌旗舰店;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完成无人农场、低碳富碳气雾双调智慧雾耕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示范与推广等项目建设。全面实施苏里格经济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存储场项目、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推动内蒙古沿黄流域农牧区畜禽集约化养殖基地控污及废水高效回收利用技术集成示范项目落地。
  18.做大集群化产业基金。加强与先进地区头部投资机构合作,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参与优质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市级生态建设基金,充分利用市场资本为我市深度节水控水四大重点任务提供基金支持。到2024年底,基金规模突破200亿元。
  19.发展精细化文旅产业。实施草原野生动物世界项目,启动隆胜野生动物园公司股权收购工作;开展恩格贝、萨拉乌苏民宿项目,致力于打造极具地方特色的集住宿、餐饮、娱乐、休闲、商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旅游景区;6月前完成文旅大厦项目股权收购工作,依托启迪科技孵化器大厦实施鄂尔多斯文化旅游产业园项目。
  20.全方位发展航空产业。有序推动航空产业“四个中心”项目建设,深化“干支通,全网联”航空运输服务网络试点和自治区西部辅枢纽建设,进一步提升航空运输能力,2024年航空旅客吞吐量不低于28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不低于1.3万吨。
  21.积极推进产业数字化赋能。全力推进数据共享服务中心、数字煤炭产销服务平台、智慧物联科技服务平台、煤炭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市各类数字资源资产,挖掘数据资源价值,与北京大学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百度智能云等机构合作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在智慧能源、智慧物流、智慧城市、绿色低碳等方面与华为、百度、朗新等国内头部企业探索开展合作。
  22.培育壮大融媒产业。跟进实施好鄂尔多斯城市形象宣传、鄂尔多斯文化创意品牌推广服务、“暖城多味”、鄂尔多斯农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等持续性重点项目。积极承接各项文博、会展业务,适时开展一批主题论坛、文艺演出等活动,打造公司文化会展业务品牌。持续承接各类宣传片、专题片的拍摄制作业务,并向音乐制作、微电影、电影等领域延伸,推出更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领域的优质文化产品。积极开拓文化创新创意领域业务,打造精良的广播节目,发掘和培育暖城网红IP产业。
  (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23.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资监管职责边界,完善市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备案事项清单、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市直国有企业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向市国资委报审报备工作程序,完善企业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24.指导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按照“分层分类、一企一策、放管结合”的原则,推动集团企业向所属子企业授权放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同步建立健全相关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指导企业研究出台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和企业经理层工作指引,完善专委会建设。拓宽外部董事来源,优化外部董事人才库人员专业结构,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
  25.全面推动企业合规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市直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三年行动工作指导意见》,扎实开展“合规管理年”各项工作。举办合规管理专题培训,指导企业将合规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全面完成合规管理体系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不断提升市直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26.提高企业依法治企能力。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定期深入市直国有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努力提升全面依法治企水平,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做好清理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确保应付账款及时拨付。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予以废止或修改完善,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28.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指导企业积极参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结合鄂尔多斯市“人才新政30条”“科技新政30条”等政策,加强国有企业在新能源、现代金融等产业领域基础研究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薪酬制度,更好地激励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积极组织开展国资监管业务培训、企业各层级干部培训。同步完善企业人才库建设,优化人才工作考核,切实提升人才精细化管理水平。
  29.规范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建立产权管理检查机制,针对市直国有企业和各旗区产权制度建设、产权登记、国有资产交易、采购管理、资产评估管理等五方面开展检查,保障企业产权工作依法合规。精细做好产权、资产登记,特别是重大资产的摸排、统计和分析等工作。
  30.提升国资国企财务监管质效。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持续完善国资国企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制定市直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开展国有资本预算制度管理政策解读及风险防控培训,提升企业财务合规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财务监管工作效能,一季度前完成市直国有企业财务预算及决算审计工作。加强对市直国有企业重点财务数据指标、融资担保情况动态监测,持续做好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工作,督促国有企业化解为民营企业担保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干预。
  31.加快推进国资监管数智化建设。完成市国资国企云平台建设,推动产权管理、对外投资、采购交易、改革督办、合规管理、绩效考核等监管工作数智化转型。制定市国资国企云平台数据管理细则,督促市直国有企业上半年建成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系统并与市国资国企云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指导各旗区与市国资国企云平台实现系统联网互通。积极对接市大数据中心,依托公共信息平台,达到与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公共交易等数据信息的共享、比对和校核。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维护和监测工作,不断提升信息的报送量、含金量和采用率。
  32.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从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做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持续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同步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国资国企系统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向好。
  (五)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33.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坚决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34.大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将实施“第一议题”制度情况纳入党建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评议相关内容。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党建责任与经营责任制相衔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创新“党建+”模式,将党建融入国有企业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改革创新、企业文化、安全管理和群团工作,积极打造融入式党建。深入开展“一企业一品牌”党建品牌建设,充分挖掘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特色亮点,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培树一批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深入开展星级化亮晒比、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活动。到2024年底,将市直国有企业70%的党支部创建为堡垒支部,30%的党支部创建为示范堡垒支部,20%的党支部创建为坚强堡垒支部,2%左右的党支部打造为自治区级坚强堡垒“模范”支部推荐对象。
  35.进一步加强党建联建共建。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协助做好中央及各省区市驻鄂尔多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二十条措施(试行)》,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驻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四下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精心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3周年系列活动。
  36.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力度,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进一步强化廉洁教育、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化整治国企领域的腐败,更加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发力,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推动解决“三多、三少、三慢”相关问题,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37.高效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坚持抓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认真做到接诉即办,确保年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达到100%,年办结率、及时办结率、合理诉求满意率达到100%。加大落实接诉即办的督办力度,通过下发督办函、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市国资委2024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xlsx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