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05-10 15:52
  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国有企业:
  现将《鄂尔多斯市国资委2023年工作要点》随文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鄂尔多斯市国资委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国资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执行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结合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要求和市委提出的“三个四”目标任务,以及《支持市直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总体要求
  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带动国企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为核心,牢牢把握“一个目标”,突出“四个更加注重”。坚持党对国资国企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着力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创造价值、科技自强、深化改革、优化布局、守牢底线,深入推动国有企业主业升级、新业拓展,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国有经济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为我市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建设“四个国家典范”、打造“四个全国一流”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二、主要目标
  市直国有企业要努力实现布局更加聚焦,投融资方向更加明确,运营质量更加提升,市场化改革更加深入,人才队伍建设更加多元。要推动骨干企业强优势、补短板、改革突围,勇挑高质量发展大梁;亏损企业要苦练内功、提质增效,取得较好减亏成效。到2023年底,市直国有企业总资产达到3000亿元,全年营业收入实现300亿元以上,利润总额达到20亿元以上。旗区国资国企要以更大力度推进布局优化,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打造专精特新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0%以上的目标。
  三、具体任务
  (一)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改革成果转化
  1.全面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成果。3月底前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验收工作,系统性地开展“回头看”,对标对表、自检自查,提升改革质量,持续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果。按照上级国资委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好新一轮国企改革行动。
  2.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边界,扎实推进董事会建设和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持续完善外部董事人才库建设,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为我市国有企业服务,不断提高外部董事履职能力,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加大力度依法落实经理层职权,完善经理层议事规则,充分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将董事会对经理层的考核情况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整体工作。
  3.纵深推进“三项制度”改革。高质量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突出差异化考核,加大经理层考核与绩效挂钩力度,提高企业市场化管理程度。分类开展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工资总额备案制和周期制管理。依法依规推进董事会工资分配自主权,建立健全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绩效贡献等紧密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每季度开展调研抽查,加强日常监控和反馈工作力度,真正实现企业管理岗位“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薪酬“能增能减”。修订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直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4.坚持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增强国有企业产业招商能力,建立“以投带引”的“国资领投”模式,市直国有企业要围绕主责主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与头部企业在新能源、煤化工、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上下游全产业链投资,使资源禀赋和人才技术有效结合,建立产业链优势。推动西部天然气公司、东乌铁路、三新铁路、交通投资公司以及市水务公司上市培育工作,撬动社会资本助力我市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
  5.加快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市直国有企业科技研发总投入要达到投资总额的2%以上。加强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开展技术攻关合作,努力打造一批原创性、开拓性的中试示范项目,力争取得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原创技术成果。充分发挥碳中和研究院等市属国有创新平台作用,推动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等科技研发。深入开展绒山羊良种选育和示范推广项目、环境检测等科技兴蒙项目。加强与头部投资机构合作,设立科技创新产业引导基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业态新动能。
  6.研究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运作模式。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推动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借鉴先进地区“两类公司”的成熟经验,分别由市国投集团、市转型发展公司探索尝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运作模式,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独立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更有效激发企业内部的活力和创新力。
  (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服务我市发展大局
  7.做强做大传统能源产业。全产业链参与绿色开采、清洁利用、智能运销的能源产业体系,有序参与现代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煤化工产业。整合市直国有企业现有煤炭资源,推动市直国有企业配置资源尽快入股投产。推进市旗(区)国有企业与中石油、中石化合作成立华胜能源公司等子公司,参与域内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等油气开发,推动天然气勘探开发与增储上产。加快拓展蒙西、蒙东地区天然气管网市场,推动“气化内蒙古”工程。
  8.加快布局新能源产业。加强与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及自治区能源集团等大型企业合作,积极推动内蒙古库布齐沙漠新能源基地和上海庙新能源基地等风电光伏大型基地项目年内落地。做好新能源领域强链补链延链,加快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测试检测和装备检测项目落地。加快充电桩、换电站、油电气氢综合能源供应站等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落地。
  9.完善交通物流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网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包银高铁鄂尔多斯段铁路、东胜至鄂尔多斯机场铁路、S27线等铁路公路干线和沿线集运站项目建设。密切与国内“三大航”、中国商飞、天骄航空公司等航空公司合作,优化鄂尔多斯航空网络,推动“四中心一学院”航空产业项目尽快落地。重点推进“干支通、全网联”航空区域枢纽建设,年内实现鄂托克旗、乌审旗通用机场通航。开展智慧物流平台建设,实现产业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高效化,促进物流产业降本增效。
  10.构建“大水务”“大农牧”“大生态”格局。全面提升供水安全保障,重点实施拦沙换水、中心城区引黄供水、全市跨区域水网连通等工程。全面引领推动羊绒振兴,带头扩大羊绒产量、提高羊绒品质,推进原绒品牌化发展,助力我市构筑世界级羊绒产业。加强万通农牧业科技园区提升改造,实施达旗和杭锦旗示范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十大孔兑综合治理、矿山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等我市生态治理工程。
  (三)加大国资监督力度,服务国企高质量发展
  11.开展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行动。加强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自治区国资委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合规管理配套制度和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合规管理建设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健全风险防范内控体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管理向纵深发展。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抓好国资系统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监督、依法经营能力。
  12.加强产权基础管理。以产权登记为基础,以资产评估、产权的划转、转让为重点,切实加强国有企业产权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管理,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市直国有企业建立国有资产评估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评估管理部门,完善内部审核机制。重点推动农牧业、物流等企业整合重组,完成北京四合院等资产划转盘活。
  13.开展市直国有企业“大起底”行动。制定《市直国有企业“大起底”行动工作方案》,市直国有企业要在3月底前完成摸底自查阶段工作,在做到“五清”(资金清、资产清、资源清、项目清和人事清)的基础上,对照合规风险、“两非两资”、闲置资源、未按期完工项目和人事劳资管理短板等五类14个情形,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市直各国有企业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分类推进各项突出问题处置工作,力争6月底前完成“大起底”工作,努力实现资产资源进一步盘活,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明显提升。
  14.优化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围绕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的“一利五率”(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现金比率)等重点指标调整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的侧重点,加强对企业获取现金能力、发展能力、营运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将财务考核向企业经营全过程逐步延伸,调动企业自身积极性,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15.全面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依托信息化建设提高国有企业财务月报、季报、预决算等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通过财务分析,挖掘数据价值,为监管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国有企业融资担保管理,企业要认真履行融资担保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将市直国有企业年度担保计划纳入预算管理体系,担保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追加担保预算,需重新履行预算审批程序。对国有企业现有对外担保项目风险化解进行跟进督办,利用财务数据监测系统提升融资项目风险预警能力,对临期债务、或有债务违约等情况进行提前警示。
  16.努力提升数字化监管效能。会同市大数据中心共同完成国资监管云平台软件系统建设。督促市直国有企业开展信息化改造,完善基础数据维护和日常经营管理数据生成,逐步实现监管数字化、智能化。重点推进企业重大决策、干部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信息化工作。
  17.巩固拓展对标先进提升创建工作成果。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短板和弱项,继续对标邻近地区榆林市,以及重庆市、合肥市、苏州市等先进地区,明确对标先进提升创建2023年阶段性目标,选树一批精益化管理的标杆项目和企业,力争国资国企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
  18.全面提升国资系统政务服务质效。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办公效能,努力在规范、精简、提速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有关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资系统信息报送和网络宣传工作,推动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信息报送数量与质量双提升,注重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国资系统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服务决策、指导工作、宣传联通的重要作用。
  19.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重要制度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持续做好“接诉即办”、信访问题处置化解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国企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20.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市国资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计划。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国资系统宣讲团要继续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和工作班组进行宣讲,市国资系统各级主体班次安排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内容不少于20%。3月底前,市国资委党委将举办市国资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轮训班,对市直各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市国资委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普遍轮训一遍。市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跟进督办制度,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跟踪督办、报告反馈”工作闭环,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国资系统落地见效。
  21.进一步加强党建联建共建。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协助做好中央及各省区市驻鄂尔多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二十条措施(试行)》,市国资委党委牵头建立各驻市国有企业与各旗区、各开发区(园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和定期调研制度,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驻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第二季度,市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搭建我市国有企业与驻地国有企业党建载体平台,建立健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党建共建制度,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大工程,创新推出“党建+产业链”模式,推广运用“支部建在项目上”“党小组建在工作班组上”等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第三季度,市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在党建联建共建的方式方法上、内容上继续积极探索,持续推进我市国有企业与驻地国有企业党建联建共建。第四季度,要全面总结宣传党建联建工作成效,通过组织召开党建联建共建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及时总结党建联建共建工作先进经验,查摆问题和不足。
  22.积极打造党建精品工程。在全面提升市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打造党建精品工程,市国资系统重点培养打造不少于5个党建精品工程,争创自治区级、市级“四强”党组织和“最强党支部”示范点和示范基地。到2023年底,“最强党支部”占比达到50%。
  23.着力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3月底前,深入混合所有制企业走访调研,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摸清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本情况。6月底前,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引(试行)》,全面启动指引落实工作。要不断加强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作力度,及时解决指引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做好工作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积极推动市国资系统混合所有制企业取得新成效。
  24.加强企业人才培育和储备。依托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企业人才库建设工作,推进人才精细化管理。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专业人才活动,精准落实人才年度培训学习计划,为各类人才量身打造短板课程。完善人才培育载体平台建设,强化校企联合,通过合作建设高新科技项目进行柔性引才,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人才实训基地建设,为企业定向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市直国有企业要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建设工作,推动企业专业技术岗位、高级技能岗位工资水平逐步与市场工资水平接轨,为吸引、留住人才提供必要的利益驱动,建立与完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薪酬制度,重业绩、重贡献,使分配向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25.防范重点环节岗位廉政风险。市直国有企业要着力加强对子企业和分支机构的管理监督,加强“三重一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防以权谋私、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全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承诺自查,定期谈心谈话,找准风险点,加强监督管理和动态防控,强化权力制约,做到公开透明。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继续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26.严肃监督执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建好用好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作者: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