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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来源: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添加时间:2023-09-28 09:04
中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各项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公开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职领导干部典型案例,对纠治节点“四风”工作提出要求。要认真学习、坚决落实通报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和本地区“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推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紧抓实节点纠治“四风”工作。
  二、明确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自我管理,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等;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坚决杜绝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不当行为;严禁违规因私出国(境),违规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收受高价月饼、蟹卡蟹卷、名贵特产、消费卡及电子红包等;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严禁酒驾、醉驾等行为。
  三、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会民风。要加强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善向好的新变化,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
  举报电话:0477-8581288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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